各潜在投标单位:
我院将对高新区院区视频监控及车牌识别、门禁系统维护保养项目重新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高新区院区基本情况
位于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3号,共计维保面积45202.24平方米。其他情况可由各公司自行现场踏勘,需进行现场踏勘的可联系本次比选事宜联系人;各公司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踏勘现场的安全责任自负。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声明。
3.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4.不接受挂靠具有投标资质的单位投标。
5.投标单位需有近一年的医院视频监控维保合同。
(二)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公司的法人代表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原件;
3.安全承诺书;
4.营业执照(执照经营范围:视频监控安装、保养或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相关事项)。
注:供应商按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最高限价及支付方式
最高限价30000元/年,合同期限1年,到期后经我院综合评估后可续签不超过两年,总计三年;本项目无预付款,我院每6个月支付一次维保服务费为合同金额的50%,在支付前由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保工作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后支付。年度维保费用在年底最后一个月由中标人提交评估报告及相关设备检测报告后开具发票付清余款。
四、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维保范围:位于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3号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所有的视频监控及车牌识别门禁系统。
2.服务范围: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车牌识别门禁系统;避雷设施系统;广播系统;根据国家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维护保养内容和实施方案,并按要求进行月度的维护保养工作;无条件向甲方提供视频监控及车牌识别门禁系统维护保养内容及实施方案。
(二)项目内容
应急抢修
1.1应急抢修是对监控系统突然出现的问题进行立刻修理的措施。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录像,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1.2设备故障响应:中标人维保人员在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必须指定技术人员0.5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并处理解决问题。
1.3故障修复:一般故障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以上时间均包括响应时间在内)。遇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中标人应提前派工程师对系统进行巡检,以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1.4设备更换:系统中设备损坏的零部件单次单价200元以下的零配件及耗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更换,200元以上的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认定后,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如有专业设备损坏招标人可以委托中标人按当期市场主导价代为采购,但单价不得高于中标人维修零配件报价清单中的报价,中标人应予配合。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总额收取。如遇维修零配件报价清单中的产品停产,同品牌的替换产品不得低于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
应急抢修前先拍照留档,修复后必须填写相关报表,描述现场和原因,并经保卫科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交保卫科留档,以作为支付维保费和硬件更换费用的依据。
平时维护保养
2.1维保项目工作小组,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运维项目日常运行巡检。项目小组至少委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每天8小时响应和平时维护保养。维护人员应具备其所做特殊工种的相应生产资质,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需具备相关技术资质。
2.2对监控系统硬件巡检
(1)依次巡查医院所有摄像头的工作情况,发现故障的摄像头立即修理或更换,发现模糊画面的立即派人将摄像头镜头擦干净,发现镜头位置偏移的立即矫正。
(2)摄像机保养:中标人至少每星期2次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随机检查(覆盖率至少达到10%)。看是否有摄像机损坏,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其他保养:中标人至少每月1次对主要设备进行详细检测,并做好记录。例如服务器和硬盘录像机是否工作正常,硬盘是否有损坏等,时间为每月的15号,遇雨天或节假日等顺延。
2.3添加和完善监控点位图的绘制和设备、环境整理。
在监控点位图上必须标明各个摄像头的基本信息(含型号、安装日期、类型和名称),其中名称必须与监控录像软件里的名称一致。
系统改造和升级
如遇系统软件平台升级、设备迁移、保卫处监控中心规整等工作,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和第三方进行工作。
业务技能培训
对招标人提出的培训要求,中标人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工作,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完成一本维护保养常见问题的操作手册。
(三)其他说明
3.1中标人自行提供必要的维护保养工具设备(包括但不局限于电脑、脚手架、工程宝等),以便随时解决系统出现的各种各类故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院方提供仓库场馆给予存放。
3.2除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外,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中标人自行解决驻场维保人员的住宿、用电用水、交通等相关费用。对外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交涉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如需招标人进行协调,则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3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
3.4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就意味着已承认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受其约束。
3.5投标人如中标,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管理规定,并负责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6中标人维保期满或中途原因退出后,须免费延长一个月的照常维护,进行业务上的交接。以便于招标人后续工作安排。
五、比选方法及要求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竞采公告的规定,各公司需提供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竞采资格。
(二)各公司需提供维保服务方案供我院参考,包含应急处置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安全方案等,需符合我院规定的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比选中标方式为合理低价中标,具体为取所有投标公司报价的平均值,最接近且低于平均值的公司中标。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作废。
(四)本比选公告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发布,发布时间截止2025年11月27日9点;投标文件需密封后现场递交至我院江南院区3号楼408会议室,未密封不予接受,时间2025年11月27日10:30-11:0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
(五)各投标公司11月27日投标后,我院将现场比选并告知结果,各单位签字确认后我院也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2个工作日。
六、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
七、本次比选事宜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1359483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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