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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生育政策科普文章、短视频制作宣传合作单位比选招标函
来源: | 作者:党政办(宣传科) | 发布时间: 2026-05-11 | 23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做好优化生育政策健康科普宣传工作,提升宣传质量与传播效果,我院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优化生育政策科普文章、短视频制作宣传合作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优化生育政策科普宣传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

科普文章:按要求完成优化生育政策相关科普文章在我院指定公众号宣传。

科普短视频:按要求完成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妇幼健康科普类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后期制作,并在我院指定视频号宣传。

3)结算方式:暂定短视频20个,服务数量以双方最终确认的实际完成数量为准,据实结算。项目最高限价为短视频制作单价1400/条项。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视频摄制、宣传推广等相关业务。

3)具备成熟的科普内容创作、视频拍摄制作及新媒体推广经验,可提供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4)拥有固定的服务团队,能按时保质完成宣传任务。

三、比选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过往视频摄制、科普宣传推广相关案例(2个及以上)。

4)分项报价表,包含短视频制作、宣传推广服务(含点赞、收藏、播放/阅读量)明细。

5)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统一装入密封袋,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52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高新区院区418室(健康教育科),联系电话:023-81819290

五、其他说明

1)参选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我院有权根据参选单位资质、案例、报价、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满足资质方案前提下最低价格中标。

3)本招标函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