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被称为人生第一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18年第14号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以下为样证】


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
21.推进“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利用可信身份认证信息系统和人脸识别技术,推动出生医学证明“刷脸识别、在线核验、机构审核、预约取证”,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方便群众办事。利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会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促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 跨部门、跨地区办理,逐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出生医学证明如何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是否严格履行申领告知义务?
助产机构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办证流程和要求,告知家长应当及时为新生儿申领出生证,办证时不得附加任何前置条件。
是否严格落实签发工作要求?
签发人员应当认真审核相关材料,依据分娩记录和《首次签发登记表》规范签发,确保出生证签发内容真实。
是否严格落实证章分开要求?
出生证和印章应当分别由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在核对出生证信息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不得在空白出生证上盖章。
是否严格落实档案管理要求?
出生证管理和签发机构应当建立出生证台账,将签发资料分类归档,记录证件流向,定期核查领取数、发放数、废证数和库存数,做到底清账明。
是否严格落实废证管理要求?
各级出生证管理和签发机构要加强废证管理,对废证率超过1%的机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废证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
是否严格落实配发工作要求?
各级出生证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对签发机构上一季度活产数、领取数、换发数、补发数、废证数、库存数基础上,按季度向本辖区签发机构配发出生证,做好出入库登记。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必须按号码顺序配发、使用出生证,不得跳号。
是否严格落实保管工作要求?
出生证保管设施应当符合规定要求,即门锁、柜锁;铁门、铁栏窗和保险柜;防水、防火、防潮和防盗。发现出生证丢失时,应当立即封锁现场,向公安机关报案,将丢失出生证登记为废证。一次丢失5张及以上出生证,应当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至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备案。
是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出生证管理和签发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出生证管理和签发人员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法治教育,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结 语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重要凭证,是公安部门户口登记的重要依据,必须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