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朋友:
为方便新城院区就诊者复印出院病历,提高就诊者满意度,涪陵区妇幼保健院于2023年5月9日起可在新城院区病案室(门诊大厅小超市、母乳喂养室旁)复印我院出院患者病历,具体时间及要求见附件。
附件
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住院病历复印须知
一、时间:住院患者出院10个工作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后方可复印病历。复印病历时间为每周二和周四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复印病历地点: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聚贤大道3号),一楼病案室(便民超市旁)。咨询电话:72370893
三、复印好病历后到1楼大厅收费室缴费,凭发票到导医台盖章。
四、复印病历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患者本人复印,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证明;
2.患者代理人复印,应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患者的授权委托书(模板附后)。
3.死亡患者近亲属申请复印,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保险机构工作人员申请复印,应当提供保险机构与就诊者签定的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及就诊者的有效身份证证明,就诊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儿科及新生儿科复印病历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患儿的监护人来复印,应当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证明及患儿有效身份证明;
2.除患儿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以外的人来复印,应提供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患儿及患儿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患儿监护人写的授权委托书(模板附后)。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
本人***(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年**月**日在你院住院,现因*********需要复印病历,本人因*********无法到你院直接办理,特授权委托我的******(姓名***身份证号******)全权负责办理此事,如有虚假,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人:(签名及盖本人拇指印)
****年**月**日